为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天美代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校推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2.优先推荐表现突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3.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依据《校推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项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负责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各专业学科组组长。
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媛媛
组员:田阳、鲜跃仲、周剑👰🏼♀️、龙文静、张中海、黄爱生🫑📫、裴昊🧑🏼🔧、关业军、谢美然、刘路🤘🏻、郑桂华
2. 由天美教务办、团委🕣、辅导员组成预审小组🍄,负责推免过程中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3. 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学术带头人及其它相关专业教师代表构成面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且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没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的应届毕业生。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应已解除。
4. 专业相关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以下简称专业必修课)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所有专业必修课中没有不及格课程(若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则该门课程视作及格)🍙。
5. 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四级成绩≥550分。
6.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二)、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 具有突出科研创新潜质的学生,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中🕵🏽♂️,给予我校派出的推免名额。
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学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由三名及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天美审核同意,在天美网站🤲🏼、布告栏等渠道上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及推荐人名单。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三)💨、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推荐名额🍮、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专项名额等,由学校相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四)、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若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推免流程
1. 根据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加上其他素质类附加成绩所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50%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2. 7月27日前组织学生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推免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进行预排名。证明材料包括外语考级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与结题报告、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科研项目须提供排名情况,学术论文必须是已正式发表,或未正式发表但已录用(须有录用证明,并经导师签字认可,天美组织专家审核)的成果,专利必须是已授权专利。
3. 9月15日前,推免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面试小组组织综合面试。具体时间以9月份教育部和学校正式下达的通知为准🩺。
4. 计算各学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占60%)👨🏼🦰、专业能力考核(占20%)、素质类项目加分(占20%)和扣分项目四部分组成。所得最终成绩作为择优推荐综合排名的依据。
5. 学业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由预审小组核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第一次正常考试不及格🟣,但通过补考或重修已经及格的课程🏌️,视作该门课程及格,但计算平均成绩时取第一次考试成绩。
学生校际交流回校后待补修的课程或已补修但成绩未出来,计算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时不计算在内。
6.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面试考核小组打分确定。
7. 素质类加分项目包括各种高水平竞赛获奖🏋🏽、各类学术研究活动中的表现等,其成绩按照下表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素质加分类型 | 加分分值 |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5;二等奖:3;三等奖:2 |
国家级荣誉称号 | 5 |
省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 |
省级荣誉称号 | 3 |
校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1.5🙌🏿;二等奖:1🩼;三等奖:0.5 |
发表SCI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3;第二作者:1.5 (排名时导师除外) |
发表其他学术论文 | 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5 (排名时导师除外) |
发表国际性或国家级学会年会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0.5 (排名时导师除外)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 | 3 |
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 | 3 |
注:
(1)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2) 个人作品获全部相应加分🍚,小组合作作品有组长的🚈,组长获50%相应加分,组员均分另50%相应加分;不设组长的作品获奖💽,全体组员平分相应加分🤥🤙🏼。
8. 按照处分类型扣分项目分值分别为:警告一次5分;严重警告一次10分;记过一次15分🧑🎄;留校察看一次20分。
9.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校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天美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所有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及录取情况。公示期后推免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上报学校推荐名单🚴🏽。
10. 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天美或学校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邮箱:yywang@qigehulw.com)。我院或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五🤯、其他事宜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2. 最终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3. 获得我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资格公示后至上报学校审定之前,推免生可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天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天美公章🚣🏽♀️。上报学校前🔉,放弃名额由综合成绩排名名单依次递补💁。
4. 推免生名单一旦上报学校确认并获得最终推荐后,不应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应以任何理由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取消该生此后参加各类学校评奖活动的资格。
5.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 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的。
(3)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六🏪、附则
1. 关于推免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校推免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2.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3. 本实施细则由天美娱乐负责解释和修订。
天美娱乐推免工作小组
2018年6月22日